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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读这本书,没有与之产生共鸣。原因可能是自己没文化,不了解故事的历史背景。另外这个故事的荒诞仿佛现在又在中国发生着,好像又很熟悉,因此没感觉惊讶。天天发生的事,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如果把它当作一本爱情小说看,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又不是那么罗蔓蒂克。如果把它当作一本社会小说看,批判社会的精神又不是那么犀利。它也不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虽然故事由第一人称叙述,但却讲着别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920年的纽约,在当时,经济飞速发展,流行爵士乐、轻佻文化、贩卖私酒、犯罪率高,都在小说中刻画出来。看看,这不就是当下的中国。
男主人公盖茨比在纽约长岛有一处超级大的的庄园,每天灯红酒绿地举办着各种宴会聚会,客人来自全纽约,很多人根本不认识盖茨比,或者从没见过盖茨比,因为盖茨比很少公开与大家见面,很多人就像故事的叙述人尼克一样,不知道盖茨比长什么样。但是他们仍然乐此不疲地到这里来享乐。盖茨比这么有钱,他就这样奢侈无度地浪费着,他为了什么呢?
原来他是为了追求真爱。他去当兵前认识了故事的女主人公黛西,两人相爱,但因为要去当兵而被迫分开。盖茨比去当兵了,而黛西把自己嫁出去了,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人。黛西现在就住在盖茨比的庄园对面,隔海相望。盖茨比希望与黛西再续前缘。他希望通过自己奢迷的放荡的狂欢聚会吸引黛西的注意,让她回心转意。
黛西的生活其实并不幸福。她不爱自己的丈夫,而他也有自己的新欢,并频繁与自己的情人约会。
黛西终于通过故事的叙述人,也是她的表弟再次见到了盖茨比,两人重归于好。这件事情被黛西的丈夫汤姆发现了。虽然汤姆自己也有情妇,但他还是对妻子的出轨倍感愤怒。汤姆逼迫大家前往纽约市,在广场酒店的套房里与盖茨比对峙,告诉他二人间的故事是盖茨比所不能领悟的。不仅如此,他揭露盖茨比贩卖私酒,从事其它见不得人的勾当,才得到了今日的财富。黛西感觉自己无法承受,只想离开,汤姆叫盖茨比驱车送她回家。
尼克、汤姆驱车回家时经过“灰烬谷”,发现汤姆的情妇默特尔被盖茨比的车撞了。事后,尼克从盖茨比那里得知是黛西在开车,但盖茨比不愿揭发自己的爱人。默特尔的丈夫乔治误以为车主就是自己妻子的情人,对此展开搜索。汤姆误导乔治,后者发现车主是盖茨比后,来到豪宅,开枪行凶,随后自尽。尼克为盖茨比举办葬礼,看破了东部的生活方式,回到了中西部的老家。
故事有些荒诞,但是又好像在现实生活中上演。这个故事在1920年的美国曾经上演过,如今又在中国的土地上上演着。多少富豪每天花天酒地,家里有个看家却不爱的老婆,自己还在外面招惹情妇,又容不得自己的老婆移情别恋。多少人崇拜金钱,不择手段的挣钱,而没有了生活,并丧失了人生的目标。在爱情,家庭,金钱面前,人们变得面目狰狞。
本书的电影拍的好像还不错,找机会一定看一看,说不定比小说好看。
《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描绘出强烈讽刺意味,同时带有些许惆怅。小说构思的精巧也为人津津乐道。小说里面刻画着上流社会的富豪名媛们挥金如土,在酒池肉林里通宵达旦地玩乐,另一面也刻画了在一片灰烬一样的贫民聚居区里挣扎求存的边缘阶层。两个世界平行共存,互不相干。富人们的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和蛮横无理简直到了荒唐的程度。
比较讽刺的是,有些在底层挣扎的穷人,当际遇使然让他们稍微触及上层社会的台阶,随即便感染了那傲慢与偏见的面孔,与当初的自己判若两人。如果这就是矢志进取的“美国梦”,确实显得荒诞可笑了。比如汤姆的地下情人,在私会的公寓里,在那个唯我独尊的小天地,在换上了一身名贵的漂亮衣服后,气质也就随之发生了改变。原本的活力四射变成了傲慢无礼。“她的笑声、姿态和言辞都越发装腔作势,她的自我膨胀仿佛让空间越来越小,简直都快容不下她了。”故事的最后,黛西意外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并畏罪逃逸,汤姆大概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故意把嫌疑引向了盖茨比。死者的丈夫复仇心切,潜入盖茨比的宅邸枪杀了他。
盖茨比挚爱的黛西,不仅不可能承认真相并为他鸣冤,反而听从了丈夫的安排立即搬家逃离。那些风花雪月,在冷酷的现实抉择面前竟然显得如此荒唐幼稚。可怜盖茨比至死都不曾醒悟。或者说,盖茨比最终是死在了现实的黛西与幻想的黛西之间的鸿沟里。
昔日整城的上流人物每周都流连于盖茨比家的宴会,到他的葬礼时竟然鲜有人至。在蒙蒙细雨中,盖茨比寂寥地下葬。物欲支撑起来的交际圈,毕竟人情冷漠。
大概,如同他的幻想的爱情一样,他为了梦想而执着奋斗的一生,在浮华热闹的表象掩饰之下的,仍然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泡沫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何处了不起呢?或许,就是在于他靠一己之力,抓住机遇并执着奋斗,全力让自己构筑的幻想趋近于现实的这份力量吧,即使幻想终究不是现实,在临门一脚之际,泡沫破裂了。
这是一个在守望中执着于幻想,却终究破灭的悲剧故事。或许绝大多数让我们醉心不已的爱情,都是可望而不及的。最完美的爱人永远只存在于梦幻之中,如果回归于现实,那么若不是在油盐酱醋、鸡毛碎皮中消磨泯灭,就是在悲剧中草草收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故事其实是以作者菲茨杰拉德自身经历为原型的。菲茨杰拉德在小说里把那段刻骨铭心但可望而不可得的爱恋理想化了,或许就跟盖茨比把黛西理想化如出一辙。幻想里的爱人才能铭记一生,而现实里的妻子却与他彼此毁灭,也确实让人唏嘘不已。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明白了菲茨杰拉德,明白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贴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那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那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贴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梦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本事。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礼貌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一样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本事。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样能够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能够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我看到了,有的人一向都看得到,一向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行,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可是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资料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日,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终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进取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以往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可是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齐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完美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仅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先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仅丰满、独立,并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杯具。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可是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我。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人生漫漫,复归于无。
有一些作家在用笔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喉咙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炽热的心写作,有一些作家在用生命用有限的生命写作。
如果菲茨杰拉德不属于第四种,至少属于第三种。在那个物欲横流的风气初步席卷苹果城的时候,在那个世界逐渐变得无法被人理解的时候。
幻灭是永恒:尼克第一次接到请帖前往盖茨比家做客的时候,充满幻想,直到人去楼空之后,他依然充满幻想——多年后,幻想上浮融入空气,岁月依旧如刻刀,无解,无痕,鲜血淋淋。
这是90年前的纽约,这是几个世纪的绝响。凯鲁亚克的狂乱,金斯堡的嚎叫:他们的重金属都敲向了同一个起点:菲茨杰拉德。
在后四篇小说中,菲茨杰拉德很细致地刻画了中年危机的情态:《五一节》中穷途末路的戈登是一条线索,在这条线索的两侧,是战争留下的无尽伤痕,思考,废墟……人到中年,理想的幻灭和彷徨,生活的艰辛与苦痛,尽在纸上。
《刻花玻璃酒缸》,刻画无限彷徨,几点酸楚:女性对于容颜逝去的无奈,对于社会中某些潜规则的服从,即使在99%的置信区间上有效,依然会留下1%的空隙,致命。伊芙琳儿子的去世更深入了表现了菲茨杰拉德对战争的拷问,咆哮。而在小说里,他并没有证明描摹战争的情状: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与其说伊芙琳死于中年危机,不如说他死于无解的压制,体制,限制,钳制,抑制……
《冬天的梦》,就像胡伦—格雷罗:19岁入选西班牙国家队,意气风发,20出头就带上毕尔巴鄂队长袖标,20岁就参加世界杯,成为了克莱门特那支西班牙国家队中少有的技术型球员。1998年9月5日,与首度为国出战的埃兹奎罗甚至首度被召入国家队的普拉茨一同离去的,是而立之年就冠盖满京华的克莱门特。然后,卡马乔在两年之后终止了毕尔巴鄂8号的国家队之路,那一年,毕尔巴鄂永远的王子不过26岁。克莱门特手下的许多人有这样的悲惨命运:费利佩—米纳姆布雷斯,费雷尔甚至基科。人生,一辆碰碰车,几度正确撞击,几度无解自废,最终化为虚无。多少年后,重新回忆起那段往昔岁月时,德克斯特说,“哎呀,老兄,她(裘迪—琼士)今年才二十七哪。”是啊,胡伦—格雷罗,今年才37呢。
《重访巴比伦》。通天塔,遥不可及:菲茨杰拉德用标题暗示了结局。一连串的误会导致终生误,连锁反应威力不下于氢弹爆炸。虚无,人生本来属于虚无。
与小说中的某些主人公类似,菲茨杰拉德也死于非命。人生得意须尽欢,幻灭才是心属地。和加缪一样,菲茨杰拉德的早逝是损失,是遗憾,于文学,于生命。大概,缺憾也就是一种美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
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
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在高中时第一次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十分不能理解主人公盖茨比为何始终固执的认为黛茜还是从前那个心思单纯并深爱着他的黛茜,甚至最终因她而死都依旧深信不疑。
叙述者尼克从故乡来到纽约,他住所的旁边是一座豪华的宅第,那里白天肃静,夜晚灯火通明,举行着热闹的宴会。尼克对大富翁邻居充满好奇,为何一个富有且有地位的人会住在西卵,而到处都是他的离奇传说。尼克与盖茨比相识,渐渐盖茨比道出他内心深处的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是一名少校军官。他爱上了名叫黛茜的姑娘,他俩很快坠入爱河。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到欧洲,黛茜与他分手,并嫁给一个纨绔子弟。黛茜的丈夫另有情妇,黛茜的生活虽然富裕却也空虚。盖茨比坚信黛茜是爱他的,只是一时被金钱冲昏了头脑。于是他不断努力,几年之后成为富翁,在黛茜府邸对面建起豪华大厦,那里彻夜笙箫,欢歌笑语。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引起黛茜的注意。尼克为之感动,去拜访远房表妹黛茜,表达了盖茨比的心意。在聚会中,黛茜时时挑逗盖茨比,让盖茨比以为她还爱着自己,并会为了自己而离婚。实际上这时的黛茜早已不是以前的黛茜,她把与盖茨比的私会当成一种刺激,丰富她的生活。黛茜在一次心烦意乱中开车,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说是自己开的车,而此时黛茜已打算抛弃盖茨比。在黛茜丈夫的挑拨下,他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直到死都还认为黛茜是爱自己的。葬礼举行时,黛茜与丈夫正踏着去欧洲旅行的路途。
盖茨比的死亡,是他一生的终结,是他为自己编织的美梦的破灭,“他……献身于一种博大、庸俗、华而不实的美”。黛茜对财富的热爱胜过对爱情的追求,她自私,为保护自己不择手段,她的华而不实,冷酷无情,追求奢侈,是一种悲哀。尽管盖茨比早已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依旧活在自己编织的虚幻美梦中。
在了解了美国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社会状况,我似乎更能理解盖茨比与黛茜的关系。传统清教徒式的道德观念和宗教信仰所推崇的“勤劳节俭”等思想逐渐被美国享乐主义、实用主义所代替,人更加追求个人财富,享受物质生活。当金钱代表一切的时候,人性就变得复杂起来。盖茨比代表的是美国底层人物,虽乔装打扮为上层人物,但他们自卑,不顾现实残酷,一味沉溺在虚幻梦想之中。以黛茜为代表的上层人物,他们内心空洞,人性自私无情,过度追求财富利益,是一种人性的悲哀。
虽然盖茨比的结局悲惨,但他的热情与对梦想的追寻让人为之感动。在一个利益的时代,里拥有纯真、正义的心态,是社会所需要的正能量。
遥远的信号:故事讲述了一个年轻的男子,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收到了一封来自遥远星球的信号。这封信号像是一个求助信号,男子试图与发信人取得联系,但最终未能成功。然而,这个经历改变了男子的生活观念,他开始思考宇宙的无限可能性,以及人类在宇宙中的微不足道。
《遥远的信号》是一部由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短篇小说,出自他的短篇小说集《短篇小说集》(Tales of the Jazz Age)。
故事讲述了一个年轻的男子,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收到了一封来自遥远星球的信号。这封信号像是一个求助信号,男子试图与发信人取得联系,但最终未能成功。然而,这个经历改变了男子的生活观念,他开始思考宇宙的无限可能性,以及人类在宇宙中的微不足道。
《遥远的信号》通过男主人公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未知的好奇心和渴望,以及人类在宇宙中的渺小感。故事中的信号象征着人类对宇宙的探索和追求,而男主人公的反思则提醒人们要珍惜现有的生活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故事作者的介绍
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1896年-1940年)是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作家之一,被誉为“爵士时代的代表作家”。他的作品多以描写美国社会的繁华与堕落为主题,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力。除了《遥远的信号》,他的代表作还包括《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等。
菲茨杰拉德在文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他的作品被广泛研究和阅读,被认为是美国现代主义文学的重要代表之一。他的作品深刻地揭示了美国社会的特点和人性的复杂性,对后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作品提要】
精神病医生迪克·戴弗出身平凡,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在军中行医,认识了精神病患者尼科尔。尼科尔是个中产阶级的富家女,相貌美丽,由于和父亲发生了变态的 *** 关系,导致精神错乱,被送进迪克所在的诊所。尼科尔很快就爱上了迪克,主动热情地追求他,而迪克也慢慢对尼科尔产生了感情,最终和她结为夫妻。婚后迪克放弃了医学研究事业,专心护理尼科尔。可是尼科尔的病情一直反复不定,她对迪克也日见冷淡蔑视,迪克心力交瘁,两个人的关系出现了裂痕。某年夏天,迪克夫妇来到里维埃拉海边度假,遇见了年轻的女演员罗斯玛丽。罗斯玛丽对迪克一见倾心,而迪克也为她动情,但是出于家庭和道德的约束,迪克最终拒绝了她。后来,尼科尔移情别恋,断然向迪克提出离婚。迪克答应了她的要求,独自一个人到偏远的小镇去开设诊所。
【作品选录】
尽管戴弗夫妇对于人为的时尚打心眼里感到冷淡漠然,但他们十分敏锐,因而不会抛弃伴随着这种时尚而产生的格调和节拍——迪克举行的聚会完全充满了兴奋和 *** 。清新凉爽的夜空偶然吹来一阵微风,这对那些身处喧闹骚动之中的人来说是极为宝贵的间歇。
那天晚上的聚会以一种滑稽的喜剧节奏进行着。这儿十二个人,那边十六个人,四人一组,分别乘车快速穿过巴黎。一切都在预料之中。人们像是中了魔,纷纷拥来,以专家甚至是向导的身份陪伴他们,度过一段时间,又四散而去,为其他人所替代。乍一看,每一个人都生机勃勃,仿佛他们整天都在为这一时刻养精蓄锐。尽管好莱坞的聚会规模宏大,但罗斯玛丽却非常欣赏这一欢宴及其截然不同的风格。在这许许多多的消遣娱乐中,还有波斯国王的专用汽车。至于迪克是从哪里把这辆车找来的,又使用了什么样的贿赂手段,这些均无关宏旨。罗斯玛丽仅仅承认它是令人难以置信之事的一个方面,在过去的两年中,她的生活中充满了这种事情。这辆车是在美国产的一种特殊汽车底盘上制造的。车轮是银的,冷却器也是银的。车厢里镶嵌着无数颗宝石,当这辆车下星期开到德黑兰时,这些珠宝或许就会被宫廷的珠宝匠用真正的珠宝取而代之了。车后面只有一个真正的座位,因为国王必定总是单独乘坐的,因此他们也只好轮流在里面坐上一会儿,并在垫有貂皮的车底上坐坐。
但是迪克的身影总是无所不在。罗斯玛丽向总是伴随着她的母亲的形象保证,她从来、从来就没见过有谁像那天晚上的迪克那样正派,那样极有教养。她拿他与那两个英国人——也就是被阿布一本正经地称为“亨杰斯特少校和霍莎先生”的那两个人——相比,并且同那位斯堪的纳维亚的王位继承人以及那位刚从俄国回来的小说家相比。她还拿迪克与办事冒失、性格诙谐的阿布相比;同科利斯·克莱相比——科利斯不知是在什么地方加入的,并和他们呆在一起了。通过这一系列对比,她感到没有谁能比得上迪克。整个活动表现出来的热情和无私不禁使她心旷神怡。他具有调动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的技能,这些人毫无任何能动性,像步兵营依赖给养一样依赖他的关照。他对这一技能运用得如此娴熟自如,以致他还为每个人保留了自己最为隐秘的自我。
——后来,她回想起自己感到最幸福的那几次接触。第一次是她和迪克一起翩翩起舞,当初她感到在跳舞时,自己的美貌正对着他那高大强健的身躯迸发出幸福欢快的火花,他们有如生活在有趣的梦幻中那样翩翩起舞。他带着她四处旋转,用一种微妙的方式向众人暗示,她简直宛如一束光彩夺目的鲜花,宛如一块在二十五双眼睛的凝视之下的珍贵的衣料。有时,他们没有跳舞,只是紧紧依偎在一起。清晨的某个时辰,他们单独在一起时,她那汗水涔涔、抹过脂粉的、充满青春活力的身体紧靠在他那穿着一件破旧起皱的衣服的身旁,他们站在那里紧紧拥抱着,而别人的帽子和头巾则在他们的身后……
后来有一次她笑得最欢畅。那时他们共六个人,这是六个最杰出的人,是那天晚上最值得记忆的高贵的人。他们站在里慈旅馆的昏暗的前门厅里,对夜间值班的看门人说,潘兴将军就在外面,他想要些鱼子酱和香槟酒。“他不能容忍任何延误时间的行为。每一个人,每一支枪都听从他的使唤。”激动得发狂的服务员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门厅里摆上了一张桌子,阿布代表潘兴将军走了进来,这时他们起立,对他含糊不清地唱起了仍然记得的支离破碎的战歌。等到服务员对这种大煞风景的行为表示愤怒时,他们才突然发现自己被人们忽视了,于是便设置了一个整服务员的圈套。所谓圈套不过是用门厅里所有的家具构成的一个巨大而奇异的装置,而它的作用恐怕跟戈德伯格的漫画上稀奇古怪的机器相差无几。阿布对这个装置怀疑地摇摇头。
“也许偷一把演奏钢锯要好呢,并且——”
“这就足够了,”玛丽打断了他的话。“等到阿布开始把那玩意儿拿出来,也该回家了。”她焦急不安地向罗斯玛丽吐露着说:
“我看来非得让阿布回家不可。他要乘坐的那班与客船衔接的火车十一点就要开了。这太重要了——我觉得整个未来前景都取决于他能不能赶上那班火车,但是每当我和他争吵时,他的态度总是截然相反。”
“我来试试,看能不能说服他。”罗斯玛丽自告奋勇地说。
“你愿去说服他?”玛丽怀疑地说。“也许你能吧。”
这时,迪克来到罗斯玛丽跟前,说:
“尼科尔和我准备回家了,我们想,也许你愿意和我们一起走吧。”
由于疲劳,她的脸色在虚幻的晨曦中显得十分苍白。脸颊上的两个没有血色的黑斑正是白天脸色红润的地方。
“我不能去,”她说。“我答应过玛丽·诺思,要和他们在一起的——要不然阿布是不会睡觉的。也许你可以干些什么。”
“你难道不知道你什么事也不能为人们做吗?”他劝她说。“如果阿布在大学里与我同居一室,一开始就对他从严要求,那事情就不会是这样了。但现在谁都无能为力。”
“不过,我还得留在这儿。他说了,只要我们陪他一块到霍尔家去的话,他就去睡觉。”她几乎带着挑战的口吻说。
他飞快地吻了吻她的胳膊肘。
“可别让罗斯玛丽一人回家去呀,”他们离开时尼科尔叫住了玛丽。“我们应该对她母亲负责。”
——后来,罗斯玛丽、诺思夫妇以及来自纽瓦克的一位说话带姑娘腔的工厂主一道,坐在一辆装有几千根胡萝卜的市场货车上,和他们一起坐在车上的还有无所不在的科利斯,以及一个名叫乔治·T。霍斯普罗太克新的穿着肥大显眼的油布衣裤的印第安人。胡萝卜上的泥土在黑暗中散发着香甜味儿,罗斯玛丽高高地坐在货物的上面,因此几乎看不到介于那不常出现的路灯之间的长长的黑影中的人。他们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仿佛他们有着与她截然不同的感受似的,既显得不同,又似乎遥远,因为她心里只想着和迪克在一起,并对和诺思夫妇一起走颇感几分遗憾。她希望自己在旅馆里,而他则睡在她的房间的对面,要不就来到这儿,随着温暖和煦的夜幕徐徐降临,守候在她的身旁。
“别过来,”她对科利斯叫道,“胡萝卜会都滚掉的”。她朝着直挺挺地像个老头一样坐在司机旁边的阿布扔了一个胡萝卜……
后来,她最终在天色大亮时往家走了,这时,鸽子已经从圣撒尔匹斯教堂的上面飞了出去。他们全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因为他们知道现在仍然是夜晚,但街上的人却产生了错觉,以为已是朝霞满天的清晨了。
“我终于参加了一次狂热的聚会,”罗斯玛丽想,“但没有迪克在场,毕竟是无乐趣可言的。”
她感到自己有点误入歧途了,因而十分悲伤,但是随即一个运动着的物体跃入了她的眼帘。原来是一棵高大的欧洲七叶树,树上开满了花,这时树已被捆扎在一辆长长的载重卡车上,正运往爱丽舍田园大街去栽种;这时树只能抖动着发出哭声——有如一个身处逆境的高尚的人依然丝毫不减自信: 自己是高尚的。罗斯玛丽一往深情地看着这棵大树,不禁把自己与之相提并论,随后便心花怒放,笑了起来。这时,一切都似乎突然显得美好和令人欣喜了。
次日下午四点钟,一辆车站的出租汽车在门口停下,迪克从车里走出。尼科尔一下失去了平衡,跌跌撞撞地从平台上跑下来迎接他。由于她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感情,竟感到有点窒息。
“我们的车子在哪儿?”她问。
“我把它留在亚耳了。我再也不想开车了。”
“从你的信中我还以为你过几天才回来呢。”
“我碰上了干冷的西北风,淋了雨。”
“你过得愉快吗?”
“就跟所有摆脱一切跑出去的人一样愉快。我用车子把罗斯玛丽送到阿维尼翁,然后又在那里送她上了火车。”他们一块儿向平台走去。在平台处,迪克放下了手提包。“我在信中没把这事告诉你,因为担心你会胡思乱想的。”
“你倒挺能体贴人啊。”这时,尼科尔觉得更加胸有成竹了。
“我想知道她究竟有没有奉献出些什么——唯一的方法是单独见她。”
“难道她有什么——可奉献的东西吗?”
“罗斯玛丽还不成熟,”他回答说。“那样也许更好一些。你一直在干什么?”
她感到自己的脸庞像兔子一样颤抖起来。
“昨晚我去跳舞了——和汤米·巴班一起跳的。我们还去了——”
迪克不由一愣,打断了她的话。
“别对我讲这事。你随便做什么都没有关系,只是我不想知道得那么详细。”
“那就没有好知道的事了。”
“没有就没有。”这时他仿佛离家外出已有一个星期了,关切地问:“孩子们好吗?”
房里的电话响了。
“假如是找我的,就说我不在家,”迪克说着立即转身走开了。“我在那边的工作室有些事要做。”
尼科尔一直等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水井后边,才走进屋里,拿起了电话。
“尼科尔,你好吗?”
“迪克回来了。”
他叹了口气。
“到戛纳这儿来见我吧,”他建议说。“我有事要和你讲。”
“我不能去。”
“对我说你爱我。”尼科尔一言未发,只是对着话筒点了点头。他又重复了一遍:“对我说你爱我。”
“哦,我当然爱你了,”她让他放心道。“不过,眼下没有什么法子好想呀。”
“当然有,”他不耐烦地说。“迪克看出你们俩之间的关系结束了——很明显他已让位了。他还指望你做什么?”
“我不知道。我得——”她突然停了下来,没有把“等到能开口问迪克”的话说出来,而是改口说了句:“我会给你写信,我明天给你打电话。”
她不胜得意地在屋子里四下走着,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她现在成了个捣蛋鬼,这一点使她心满意足。她再也不是在畜栏中狩猎的女猎手了。这时,昨天的情形以难以计数的细节重现在她的脑海中——这些细节开始遮暗了她记忆中的同样的时刻,当初她对迪克的爱情还是新鲜完好的。她开始对那种爱情不屑一顾,这样就使得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夹杂着感情用事的成分。由于有了这种带有投机性质的女人的记忆,她几乎不再记得在她和迪克结婚前的一个月里自己的那一番心情了。当时,他们在世界上这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互相倾慕,难舍难分。恰恰像这样,昨天晚上她对汤米撒了个谎,对他发誓说她以前从来没有如此完全、彻底、毫无保留地爱过……
……接着,她对这时产生的背叛之心感到悔恨。这种想法傲慢地否定了她的十年来的生活。悔恨使得她转身向迪克那圣殿般的工作室走去。
当她悄悄走近时,看到他呆在小屋的后面,坐在一张放在悬崖峭壁旁的卧椅上。她不声不响地注视了他一会儿。他正在思考,正生活在完全属于他自己的天地里。他的脸膛微微颤动,眉头时而皱起,时而松开,双眼时而眯起,时而瞪大,嘴巴时而张开,时而闭上,双手不停地绞来绞去。她看得出他心中的经历正盘旋着涌出胸膛,从一个阶段走向另一个阶段。这经历归他所有,而不是她的。有一次,他紧攥拳头,身体侧向前方;有一次,他脸上出现了遭受折磨和心灰意懒的神情——当这种神情从脸上掠过后,它的痕迹仍在他的眼中徘徊,她几乎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为他感到难过——要曾经患过精神病的人为健康的人难过是很不容易的。尽管尼科尔经常好言感激迪克把她带回到她所失去的世界里,但是,她一直真的认为他有着使不完的力气,从不知疲倦。她忘记了自己有时给迪克惹来的麻烦,而在这样的时刻里,她已忘记了那驱使着她这样的种种麻烦。现在,他不再控制她了——他知道这一点吗?这一切都是按他的意愿安排的吗?——她为他感到难过,就像有时为阿布·诺思和他那卑贱的命运感到难过一样,就像对无依无靠的孩子和老人感到难过一样。
尼科尔走上前去,用手臂搂住他的肩膀,将两人的头紧紧靠在一起,说道:
“别伤心。”
迪克冷冷地看着她。
“别碰我!”他说。
尼科尔一时不知所措,向旁边退了几步。
“请原谅我,”他继续心不在焉地说着,“我刚才在考虑我对你的看法——”
“干吗不在你的书上添上这新的分类法呢?”
“这我已考虑到了——题目是《再论精神变态和神经官能症之后果——》”
“我上这儿来不是让人不愉快的。”
“那你为什么来呢,尼科尔?我再也不能为你做什么事了。我正在设法拯救我自己。”
“免遭我的感染吗?”
“有时职业迫使我与道德上有问题的人打交道。”
对于这一 *** ,尼科尔气愤地哭了起来。
“你是个胆小鬼!你使自己成为生活的失败者,可你想把自己的过失归咎于我!”
迪克没有回答。她开始感到他的智慧过去产生出的迷人作用。有时这种迷人作用通常不是用力量施行,而是用一种层层的真相来施行的,这种真相尼科尔无法砸碎,甚至无法打开一条裂缝。她再次与它搏斗起来。用她那双小巧、美丽的眼睛与他搏斗,用支配者的傲慢态度,用她那刚刚萌发的转向另一个男人的态度,用多年来积累的憎恶跟他搏斗,用她的金钱和信念跟他斗。这信念就是她姐姐讨厌他,支持自己。用他的痛苦正在结下新的冤家的想法,用她的机敏诈术对他慢饮慢吃的方法,以她的健康和美貌对付他的体质衰弱,以她的无所顾忌对付他的道德观念——在这场心灵之战中,她甚至用了她的弱点——用旧罐头盒、陶器、玻璃瓶,已经赎过的罪孽、暴行、错误与他斗。突然,只经过两分钟,她就取得了胜利,没有撒谎,也没有用诡计就自我证实,自己的行为是颇为正当的,永远割断了他们之间的联系。然后,她挪动着无力的双腿,冷静地抽泣着,朝着终于属于她的家庭走去。
迪克一直等到她从自己的视野中消失。然后,他把头伏在护墙上。这一病例已经完结。戴弗医生无牵无挂了。
(王宁、顾明栋、徐新 译)
注释:
戈德伯格(1883—?),美国漫画家。
【赏析】
“夜色温柔”这个标题,来源于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的诗歌《夜莺颂》,作家菲茨杰拉德将这首诗放在小说的扉页。原诗中这样写道:“夜色虽很温柔……但此地却没有一丝光明。”可见温柔的夜色原为反语,它好似暗室中的底片,颠倒了真实世界里的图景,那里光明已逝,没有柔情。这种感伤和幻灭的悲哀,贯穿着菲茨杰拉德的全部创作。作为美国“爵士乐时代”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性作家,他的小说体现了这样的人生场景: 一战结束以后,社会道德价值改变而呈显浮靡,众人追逐并沉浸在金元叮当作响的“美国梦”中,可这些梦恰在逐一破碎。
菲茨杰拉德作为“美国梦”破碎的亲历者,常常一边虚构着小说的世界,一边叙述描写着他本人真实的经历遭遇。这使得他的小说部分地成为自传,充当了他在现实世界中的叹息处和治疗所。《夜色温柔》中的主人公迪克,正是作家的一个变身。这部作品写作之时,正是作家的精神处于崩溃的阶段,他的妻子和尼科尔一样,也患有精神病。小说中,作家逼真地描写出尼科尔发病时那疯癫的动作和凶狠的眼神,这些场面应该也是作家要一再痛苦地应对的。此外,他也和迪克一样,以低微的出身进入上流社会,目睹并亲自体验着上流社会的各种真相,烦躁和恐慌、厌倦和凄怆,透过华服美食,咬噬着他们的肌体灵魂。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曾是他们早年的追求,现今他们达成所愿,拥有了财富和地位,但是这些东西却并没有给予他们稳定的幸福。
这里节选了小说第一部第十八章和第三部第九章,这两个章节构成一种时间递进和事态发展的前后对比,从中显现出迪克的人生处境与思想性格发生的巨大变化,使得读者通过作家的叙述,探求这些变化的内外原因,尤其是获得对作家和迪克都又爱又恨的中产阶级的深刻认识,从而感知到作家创作这部小说的情绪与意图。
第一部第十八章的故事发生在迪克和罗斯玛丽初次相逢的那个夏天,当时迪克与尼科尔的婚姻还没有山穷水尽,夫妻二人到海边度假,认识了不少上流社会的朋友。宴会、沙龙、漫谈是这个阶层时尚的消遣方式,而迪克是无师自通组织新奇聚会的高手。他富有创意,心思巧妙,举行的聚会吸引了所有嘉宾,每个人都玩得相当尽兴。在这一章里,作家通过罗斯玛丽充满崇拜和痴情的注视,表现出迪克那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个人魅力。在罗斯玛丽看来,聚会中所有的人都比不上迪克。他好似一个将军,能够“调动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的技能”,同时他的诚实可信又为他们“保留了自己最为隐秘的自我”。迪克是由于尼科尔的带领而进入这个有钱人的部落的,然而他却比那些所谓的“土著”更高雅,更迷人,更有能力。加上举止得体,风度翩翩,相貌英俊,迪克简直就是个完美的男子,难怪罗斯玛丽情有独钟地热恋上了他。
这一章里,作家塑造了一个自信而充满活力的迪克。正是这种自信和活力让他当初接受了尼科尔的狂热追求,最终不顾虑她是个精神病患者而同她结合,并下定决心用自己的爱情和医术把她拉回她失去的这个世界。迪克的理想是成为“有史以来最了不起的精神病医生”,他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一个仁慈的人,一个勇敢的人,一个有智慧的人”。他欢欣鼓舞地迎接新世界,严格地自我约束,然而现实生活却在他面前设起隔绝的厚墙壁。他经历了所谓上流社会的滥情和轻浮,看到了中产阶级的堕落和罪恶,特别是他那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圣徒姿态的爱情,并没有带给他幸福的回报,连尼科尔也背叛了他。
到小说的第三部第九章,迪克与尼科尔的关系终于彻底恶化了,他们彼此之间的冷淡厌烦已经到了毫不掩饰的地步。此时的迪克再不复曾经神采飞扬地举办聚会时的那份自信与活力,他开始酗酒,经常冷眼出神,回想着与尼科尔的这场婚姻,他痛苦地感觉到自己虚掷了六年的光阴。
这六年来,和大姨子巴比居高临下对待他的方式不同,尼科尔用吸附的方式剥夺着他,利用、使用他以拯救自己,恢复健康。或者当初她追求迪克的时候,也只是想要一个寄托情感和陪伴看护的对象而已。在这一部分中,作家尖刻地使用了“投机”这样的字眼来形容尼科尔,并且把她的行为说成是“机敏诈术”。总之,尼科尔对迪克不再怀有一丝感情,偶尔的良心不安和悔恨自责也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常年的压抑和蔑视,消磨掉了迪克曾经的真爱挚情和美好初衷。他不能再忍耐了,他要和尼科尔,和她的那个世界彻底决裂。“这一病例已经完结。戴弗医生无牵无挂了”。此处,作家以忧伤的笔调,既写出迪克解脱痛苦的一声长叹,更写出了感慨往日光阴虚度的悲凉。
“完美”的男人迪克从此是孤单一个人了。他为尼科尔付出的六年,就这样轻松地变为收藏品了吗?从中他又得到了什么呢?
不是钱——迪克从不觊觎尼科尔的财富,婚后他始终自尊地坚持用自己微薄的收入,来支付自己的服装费、个人开支、酒钱,甚至包括一个孩子的读书费用。离婚后,他孑然远行,尼科尔主动问他是否要钱,他不予理睬。
不是情——爱情、亲情和友情他都没有得到。大姨子巴比一直认为迪克是为了钱才和尼科尔结婚,因此处处防着他,瞧不起他。朋友汤米窃取了他的位置,摊牌的时候居然气势汹汹。更不要说他为之交付身心的妻子,翻脸时竟比任何人都更加冷酷无情。
而是真相——对于尼科尔所属阶级的人来说,迪克是供她们这些寄生虫吸附其上、贪婪吸取营养液的宿体,而迪克自己却不可能在寄生虫那里得到反哺回敬。节选部分中,迪克对尼科尔说:“我再也不能为你做什么了。”这是他对一直紧紧地黏噬在自己身上的寄生虫的驱赶。在尼科尔的印象中,迪克有使不完的力气,从不知疲倦,其实是由于迪克满怀着赤诚走进爱的王国,他心甘情愿要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一旦尼科尔觉得他被榨干了,失去营养,丧失价值了,他就被抛弃了。
和题目需要反转取意的特点相同,《夜色温柔》这部小说的阅读也充满了表面与内底的不一致。它的情节并不另类,也不险象环生,令人费解;它的语言并不晦涩,也不生僻难懂,让人晕眩。但是,要想轻而易举就把它读得通透,却不是一次即能完成的事情。其原因应该归结为作家的叙述风格和作品的结构安排。它的流传不因其写法,而在于那故事、那人物以及作家对特定历史时期特定阶层群体的深入体验和感悟。
(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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