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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房政策主要包括限购、限售、贷款政策等方面的规定。
限购政策是指购房者在南京购买房屋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本地户籍、社保缴纳等。具体来说,南京对于本地户籍的购房者实行限购,对于非本地户籍的购房者则需要在南京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保或个税才能购买。这样的政策旨在控制房价上涨,避免房地产市场的过热。
限售政策则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持有该房屋,不能随意出售。南京的限售政策通常要求购房者在购买新房后需要持有满两年才能出售,而购买二手房则需要持有满三年才能出售。这样的政策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避免投机炒房等行为。
贷款政策也是南京购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京的贷款政策要求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比例,同时对于二套房的贷款比例也有一定的限制。这样的政策有助于控制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
5月29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大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商品住宅项目每批次上市房源中,120平方米以下套数占比在60%以上,且无房家庭报名数为当批次无房家庭房源数3倍以上的,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由30%提高到40%。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单位:
一、优化无房家庭购房资格
1、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2、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如无法提供在南京缴纳的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二、加大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
商品住宅项目每批次上市房源中,120平方米以下套数占比在60%以上,且无房家庭报名数为当批次无房家庭房源数3倍以上的,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由30%提高到40%。
本通知自2021年5月29日起实施。
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1年7月22日,房产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宁九条”),明确商品住宅项目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体现对无房购房需求的精准支持,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制定该通知。
二、无房家庭最新认定标准
(一)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括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
(二)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对于无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符合南京既有住房限购政策,但不符合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人员,按照普通家庭购房政策执行。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三、加大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
对于商品住宅项目每批次上市房源中,120平方米以下套数占比在60%(含)以上,且无房家庭报名数在当批次无房家庭房源数3倍(含)以上的,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由30%提高到40%。
例如,某商品住宅项目申请上市销售200套房源,按照《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宁房市字〔2020〕132号),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为30%,即60套。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的通知》(宁促房健办〔2021〕3号),如120平方米以下面积段房源套数为150套,占批次上市房源总数的60%以上,同时无房家庭报名数达到200人,超过当批次无房家庭房源数3倍,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由30%提高至40%,无房家庭房源供应套数为80套。
四、其他事项
(一)购房资格核查中,居民家庭成员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可。
(二)符合无房家庭最新认定标准,可提供前一年内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士,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至“我的南京”APP开具无房购房证明:1、2008年后在江苏省内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人士;2、未婚单身人士;3、离异且无未成年婚生子女的人士;4、无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士。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须至窗口开具无房购房证明。
(三)“我的南京”APP中购房证明申请仍处于审核状态的,申请人不可至人工窗口重复提交申请。须“我的南京”APP返回结果后,方可至人工窗口递交申请。
(四)无法提供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南京户籍满5年的申请人,如满足在线开具条件,在“我的南京”APP提交申请24小时后返回开具结果;如不满足在线开具条件,至窗口申请,经人工初审户籍证明后,开具一张暂不可使用的纸质无房购房证明,24小时后短信通知申请人该证明是否可使用的终审结果。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依法追责。
(五)已开具的无房购房证明可继续使用,到期后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通知》规定的条件开具。
(六)该通知自2021年5月29日起执行。已发放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按原政策执行,未发放的按本《通知》最新要求做好销售方案。
根据南京买房政策:
1、本市户籍限购范围:南京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限购数量:本市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2套,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新购;本市户籍单身(含丧偶或离异)最多可购买1套,名下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新购。
2、非本市户籍限购范围:全市范围内限购数量:限购1套,名下已有住房的,不得新购。购房要求: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不得补缴。或者有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
3、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8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2020南京买房应该注意什么
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
2、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4、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5、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6、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注意审查出卖人提供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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