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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已全面取消限购!房贷利率最低可达4.1%!这对于要买园区的客户来说很难受,本来抢房已经很不容易,现在外地抢房团又进场了,中签率不知道要被拉低多少~
目前奥体万科三期人才优购房申请人复核名单已出,共628组,抢198套人才房!
买房第一步,就是要熟知各种买房政策,今天根据最新政策,整理一篇涉及苏州买房、卖房、学区、公积金、贷款政策等内容,希望可以帮助苏州买房人在购房路上少走弯路。
1、苏州限购政策1、苏州全市范围已全面解除限购!
可在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和太仓市、昆山市购买一套,无需社保、税单、积分!上海、嘉善客户可直接在汾湖购买3套;长三角人才新政:大专及以上学历,外地户口在上海工作缴纳一个月社保,就可在吴江汾湖买房!在昆山、太仓、出具人才编码,可买3套(人才编码有效期三个月);在苏州六区达到人才认定标准,可以购买3套房 (需人社局开具人才证明,有效期六个月);
2、不限购区域
常熟、张家港,并且不计入限购套数
3、苏州市户籍限购要求
以家庭为单位,拥有3套及以上房产无法再次购买
2、苏州限售政策
1.限售区域
限售区域: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张家港
2.新房
取得不动产证起2年内不得转让
3.二手房
不再限制转让年限
不限售区域:昆山、常熟、太仓
重点关注:
2022年5月9日起,家庭若有新出生人口(二孩及以上),新房不限售。
3、苏州限贷政策
1、首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住房
有房无贷或是有贷无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
(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只计苏州住房)
有房有贷:最低首付款比例60%;
(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
3、第三套住房以上
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8月22号央行发布的最新5年期以上LPR利率计算,苏州房贷利率最低可达4.1%)
4、苏州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
1、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2.75%;6-30年:3.25%;
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2、公积金贷款首付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家庭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首付款最低20%,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家庭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首付最低50%,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3、公积金贷款额度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90万元;
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0m2(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贷款最高额度为住房总价的80%
重点关注:
2021年5月20日起, 上海公积金可在吴江买房还货!
2021年6月11日起,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异地公积金)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可以在苏州贷款买房!
适用范围:
异地贷款,是指在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苏州市购房条件的职工,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职工办理异地贷款时:一是要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二是需满足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规定。5、苏州人才优购政策
园区全区实行,每次领证拿出60%160m2以下房源
新区狮山街道实行,每次领证拿出40%房源,无面积限制
1、工业园区人才优购
对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单套建筑面积160m2以下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不少于其总建筑面积60%的房源,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园区人才。
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特殊人才,可以提出申请优先购买单套面积超过160m2以上商品住房。
2、高新区人才优购
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本科以上一年社保可优先在狮山街道的新盘优先购房!狮山街道新建商品房楼盘试点40%房源可优先购房!
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申请对象:
3、姑苏区人才优购鼓励各地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按不少于项目档期预(销)售许可住房套数20%的比例,优先满足人才家庭首次购房。
申请条件:
在我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符合我市人才乐居工程认定标准的人才,或经市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家庭可享受1次优先购房服务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
4、相城区人才优购
相城区人才对象:
1、符合《相城区人才安居乐业实施意见(试行)》的A-F类人才;
2、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才
人才购房绿色通道:
相城区工作满3个月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可凭人才证明在区内购房不受户籍、社保、积分等限制条件的影响。对相城发展作出突出献的苏州籍在外优秀人才和专家学者,经认定后可参照区内高层次人才区内购房不受有关条件限制。
优惠优先购房服务:
根据人才类别提供区镇国资公司配建或参与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600-2000元/平方米不等的减免优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区内投资新建房地产项目的优先选房购买资格。免费为外籍人才提供身份证件翻译公证及上门办理服务。
公积金优惠政策:
纳入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货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货款限额的1.5-4倍,公积金缴存满一个月即可办理;缴存公积金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不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限制。
其他不同层次的人才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
首次引进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唯一房)后,可申请安家补贴。
1,顶尖类人才:可获最高10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10000元/月租房补贴;
2,领军型人才:引育的国家级有关人才工程、省市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可获最高30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6000元/月租房补贴;
3,其他有关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可获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和最高3000元/月租房补贴
5、吴中经开区优购房政策
吴中经开区优购房主要是针对优质高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的,且要满足开发区工作并交纳社保,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以企业为单位的申请,最多享受10套优购房,且该个人需要在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担任高管和技术骨干。
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购房者,首先要满足在开发区工作2年,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享受30%优惠的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等。
享受25%优惠的人才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
享受20%优惠的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符合企业类申请条件的,只有一次优购资格。每个申请优购房的个人只能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购买资格的,限申购一套优购房。
6、吴江人才优购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预(销)售许可前,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住房套数30%的房源作为人才优购房。
申请对象:
根据《吴江区人才安居乐居办法(试行)》(吴办发〔2018〕16号)文件规定经认定的A至F类人才。
6、苏州学位政策
目前苏州园区是九年一学位,其他区域是“五年一学位”。
家长们在购买学区房前一定要特别注意。
如果是新房,一般是不划分学区的,在交房之前学区未定,切勿听信销售“我们肯定是这个小区”类似的言辞。一般都是就近分配。
园区9年一学位是是指初中、小学为一个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学段,除该登记住房学位拥有者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外,该登记住房不再提供第二个义务教育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申请入学儿童还需符合园区当年其他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例如某新购住房最近一次使用学位为2022年9月1日,则至2031年8月31日后方可认定新的义务教育学位。(不管上的是小学还是中学,均要等到9年以后才能提供第二个义务教育学位)
如果是二手房,一定要注意该小区之前学区是否有过纠纷。目前对苏州的购房者们影响比较大的政策就是“公民同招”和“园区的九年一学位”!
7、购房税费计算
1、新房
新房的税费比较简单,主要需要缴纳的就是契税、房屋维修基金、各种杂费等。
新房契税:
首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m2以上,契税1.5%;
二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m2以上,契税2%;
三套房:不论面积大小,一律缴纳契税3%。
备注:这里的首套、二套、三套指的是以家庭为单位,名下的成套住宅房屋套数。
房屋维修基金方面,电梯房120元/平,多层不带电梯房75元/平(目前市场商品房多为电梯房)。
此外,新房还有一些杂费等(依不同项目而定)
2、二手房
二手房交易涉及的费用,大头主要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中介费。
1.增值税及附加
不满2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一般为5.6%;满2年,普通住宅免交增值税,非普通住宅采用差额征收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若满足属于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则按照1%缴纳。
3.契税
首套房:90m2以下,契税1%;90m2以上,契税1.5%;
二套房:90m2以下,契税1%;90m2以上,契税2%;
三套房:不论面积大小,一律缴纳契税3%。
4.中介费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中介为买方提供了服务,因此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一般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3%。
8、苏州落户政策
关于落户,苏州市区(姑苏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有人才落户和积分落户、租房落户(需满足积分落户的条件)、投靠落户等方式。
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探索苏州与无锡、常州等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
值得注意的是,吴江、常熟、张家港、太仓、昆山也即将告别房迁落户。
1、人才落户
1、本科可以直接落户,无需社保!(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大专6个月社保就可以落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
具体人才落户细节可咨询各区受理单位
2、积分落户
要积满多少分才能落户?
8月31日,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发布了2022年苏州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最新达标积分值
1、市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500分
申请条件:(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
2居住证
3户籍证明
4婚姻状况材料
5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6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
7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
一、深圳限售政策规定
1、公寓5年内限售
通知发布之日起,个人、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购买的商务公寓,从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且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房产上的日期是2021年8月1日后网签的公寓,需等产权证上的日期满5年之后才能转让出售,那么必须等到2022年8月1日之后才能出售,继续办理手续。
2、新建公寓只租不售
各类新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只租不售,而且不可以改变用途。企业整体持有年限和土地出让年限要保持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得高于10年。
由于新开盘的公寓只能租不能卖,所以一般在政策未变化之前,在深圳无法买新的公寓房。
3、住宅3年内限售
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住房等类型商品房),从不动产权利证书到手之日算起3年内禁止转让。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但是没有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海豹搬家
《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8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国家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繁荣而采取的重要调控措施,直接关系到普通居民的房产交易,受到了广泛关注。
新华社北京8月2日专电 8月1日是二手房转让缴纳个税细则实施的头一天。当天北京市地税局发出通知,对新政策实施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最重要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转让二手房时,既可以按照房屋转让差价的20%计征个税,也可以按照核定方式,即转让价格的1%计征个税,两种方式市民可以任选其一。
例如,购买价格是100万元的房产,如果以120万元的价格转让,那么卖房人在向地税局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既可以按照120万元转让价的1%,即1.2万元申报;也可以提供当初购房的原始发票等证明文件,以转让价120万元减去房屋原值100万元、减去房屋当初购买时缴纳的契税3万元、减去装修费用5.4万元、减去此次转让缴纳的营业税6.6万元,即可按差价5万元的20%申报个人所得税1万元。
北京市地税局1日在通知中明确: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二条规定从8月1日起执行,是指对房屋原值的确定以及扣除合理费用的政策开始执行的时间,而不是征收与不征收的时间界限。
青岛市地税局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管采取了有效措施,制定了《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针对近期国家出台的新规定,及时完善措施。上半年,全市个人出售住房交易面积达平方米,交易收入额为万元,其中享受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住房交易面积平方米,占总交易面积的23.33%,收入额为97057万元,占总收入额的21.77%。
1日上午11点,上海市地税局发布的《关于本市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操作意见》(下称《操作意见》)被送达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文件将与税务总局通知互相参照,构成上海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最终的实施细则。
《操作意见》的核心内容:无法出具原值凭证的房产,普通商品房按全额1%征收,非普通商品房按全额2%征收。其他符合108号文件规定的个税缴纳类型的交易,按差额的2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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